風險管理

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及管理範疇

本公司訂有「風險管理政策及辦法」,於109年5月11日經董事會通過,以制定策略、辨識風險事件並加以管理,使其在可控範圍內不超出本 公司之風險胃納,以合理確保本公司目標之達成。本公司評估公司各項營運,將 風險分為「營運風險」、「財務風險」、「資安風險」、「災害風險」等四大面向,並 針對各種不同風險規劃專人專責之管理方法與危機處理步驟,期望將企業經營之 不確定性降至最低。

風險管理小組

 

階層權責範圍
審計委員會監督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控管,逐年審視公司風險管理報告並呈報董事會。
稽核室1.協助管理階層掌握內部控制已存在或潛在風險,確保其符合既定規定與控管程序。
2.評估各部門執行有關風險管理作業是否落實執行,確保制度落實與遵循。

高階管理階層

(執行長、總經理、副總經理)

執行風險管理決策及執行因應策略,協調跨部門之風險管理互動與溝通。
各部主管1.應充分瞭解所轄業務面臨之風險,於訂定各項作業管理規定時納入風險管理相關機制。
2.進行風險監控調整後之績效衡量與協調。
各部門及子公司負責分析、明確辨識及報告所轄業務面臨之風險,並遵從規定執行必要之作業及風險管理工作。

風險因應措施

本公司風險管理流程包括風險辨識、風險分析、風險評量、風險處置、風險監控、 風險報告與揭露。若風險發生皆由各權責主管處理,並每年度舉行定期會議,請各面向負責單位就環境、社會、公司治理三大面向,考量發生頻率、衝擊程度以及控制程度,進行公司潛在風險與新興風險的評估及討論,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風險管理運作情形。

 

運作情形

本公司積極推動落實風險管理機制,並每年定期一次向董事會報告其運作情形,當年主要運作情形如下:

. 113年度之風險評估已於113年12月20日向董事會報告。

返回頂端